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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收取违约金公告

7/17/2024

各位尊敬的客户:

 

贵公司委托本公司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等装载信息;委托本公司运输危险货物时,须持续恪遵危险品申报、包装、标示、运送、或处置等的各项相关规定,

并应于任何货物交付至本公司指定地点前,依据前述规定及运送人或本公司、或其代理行要求之危险品承运手续诚实与详实申报。自2024年7月20日起,任何瞒报、谎报、

漏报和误报货物品名或夹带未经申报货物等申报不实的行为、或未善尽诚实与详实申报的责任,本公司和/或有关部门除了保留运送途中之任何时点片面停止或终止提单

载记之货物运送之权利外,亦有权不向 贵公司(无论是托运人、通知方以及收货人)承担涉案货物损失和灭失的责任,同时对 贵公司按以下原则收取违约金:

 

本公司在此提醒您,除上述违约金,该托运人、通知方以及收货人亦须承担因申报不实造成的检验费用、海关罚金及一切因申报不实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费用,

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、人身伤亡、法律责任、各地海关相关处理费用、装卸费、堆存费、滞留期的超期费以及货物拍卖、销毁和退运等。

 

谨此公告,望全体客户共同维护国际航运的安全,感谢 贵公司的理解与支持。

如有疑问,请电邮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部/营业单位。

 

运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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